
濰坊高新區
關于開展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部署,根據市環委會《關于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散煤治理的通知》(濰環委發〔2019〕7號)和市散煤治理協調辦《關于印發加快推進中心城區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濰煤清潔辦〔2019〕18號)精神,決定在全區范圍開展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現通告如下:
治理重點
1、取締非法散煤經營網點
濰坊高新區全域禁止散煤經營,禁止銷售、使用不符合標準的劣質散煤。所有煤炭指標以《濰坊市煤炭質量指標要求》(濰煤清潔辦〔2019〕4號)為準。
2、經營業戶改造
2019年11月15日前,全區內燃煤經營業戶需進行清潔能源改造,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所有燃用煤炭的經營業戶實現“無煤化”,今后嚴禁新上用煤設施。
3、居民采暖用戶改造
2019年11月15日前,我區濰安路以西范圍內采暖用戶完成煤炭清潔能源改造,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2020年11月15日前,全區范圍內采暖用戶完成煤炭清潔能源改造,禁止燃用煤炭及其制品。
建立獎懲制度
對發現有偷用偷售散煤行為的,可向濰坊高新區散煤治理協調辦進行舉報。被舉報有偷用偷售散煤行為的,一經查實,由所在街道(發展區)承擔舉報獎勵費用。舉報偷用散煤行為被查實的獎勵500元/次,舉報偷售散煤行為被查實的獎勵1000元/次。
同時,濰坊高新區散煤治理協調辦將組織所在街道(發展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單位),對偷用偷售散煤行為進行聯合執法取締工作。
舉報電話:8786879
濰坊高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和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
編輯:何欣澤
濰坊高新區發布綜合整理